
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免责。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不签有法律风险,如劳动争议中可能被动,还存在双倍工资支付风险,用人单位应积极履行签合同义务,避免风险。

某单位新招录了几个员工,但是这几个人觉得劳动合同对他们有约束不愿意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不与他们签劳动合同吗?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责任吗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采取措施免责。一是书面通知,说明不签后果;二是保留证据,让员工出声明并留存通知记录;三是解除劳动关系。未采取措施有支付双倍工资等风险,要依法处理。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通常不可免责。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合同,若员工拒签,单位需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单位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

忽悠员工签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通常不合法。劳动合同解除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判断“忽悠”看用人单位有无隐瞒信息等行为。员工若认为被忽悠,可收集证据,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协议无效,获相应权益,法律不支持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