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时间是多少
2024.04.18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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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1、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关于《
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关系,从法律层次上讲,《劳动法》属于狭义的法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后者的等级显然没有前者高。二者不一致如何执行,显然如果《劳动法》颁布在后,显然依照《劳动法》;如果《劳动法》颁布在先,那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显然考虑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因此该规定应视为对劳动法具体实施的一些规定。这种理解和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的规定相一致。
3、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1997年5月1日以前,以企业所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基础。即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实行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以每周44小时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上述加班加点,仍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1997年5月1日以后,一律应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
综上,目前用工单位应当按照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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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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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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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袁超律师
2020.01.01
153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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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袁超律师
2019.01.21
407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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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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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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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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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不上班,节假日休息,每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各地情况、冬夏季节有所区别,一般是上班时间是8:00,不同地区法院上班时间不一样。
李键键律师
2019.10.28
5701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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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7.5小时,每周工作37.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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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工作时间调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审单处等部门中实行倒班作业模式的科室,维持原工作时间。现场业务一处、驻经济特区办事处工作时间调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李键键律师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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