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能被辞退。如果协商解决,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劳动者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等。
单位无故解除孕妇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建议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超过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对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的,应该要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单位不得以员工身患疾病直接辞退员工,同时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辞退员工单位还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如果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单位也应该在医疗期之后辞退员工,并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间歇病人的病情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一般不能予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
公司不能辞退孕妇,处罚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其他情形下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孕妇能辞退或者调岗,但只能过失性辞退,而且调岗还需要孕妇同意。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孕妇劳动合同。孕妇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不能辞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