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是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例,近年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
消费者协会有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的职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往往消费者和经营者各执一词,而消费者如果自己进行鉴定确有很多困难,一是难以选择有资格的鉴定人。
直接拨打当地12315即可,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1) 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2) 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1) 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2) 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七项职能”是与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两项任务相联系的。鉴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服务”,因此,我们可以将“七项职能”划分为两个方面的职能,即“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
消费者协会有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职责。作为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消费者协会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的职责。消费者协会作为主要的消费者社会组织,是广大消费者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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