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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庞石磊律师:多领域显身手,交通事故案例引探讨

2025.09.08 合同纠纷 78人浏览举报
解析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是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负责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以及大案、要案部。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多年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庞石磊律师团队坚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凭借丰富实战经验、钻研精神、缜密思维、独特办案风格和稳定心理素质,赢得了委托人好评。他们为委托人合法权益据理力争,满足当事人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庞律师有众多成功案例。在执行异议案中,帮芦山西xx种合金有限公司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里,为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挽回500余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参与涉案标的逾3亿元的BOT建设工程纠纷,帮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不管是为全职太太争取数千万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为于女士挽回数百万元夫妻财产,都展现出卓越专业能力。此外,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等案件中,也能为委托人排忧解难。庞石磊律师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建议委托律师,自行处理可能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选择他的团队就是选择专业高效的法律保障。
同时,还有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值得探讨。2012年3月15日,赵某驾车操作不当致行人王某、白某、陈某受伤,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九级伤残,费用145,355.31元;陈某十级伤残,费用107,075.02元。车辆系尚某所有,赵某是其雇员,车在平安财险阜新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在保险期内,开庭前白某未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交强险赔偿限额分配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根据不诉不理原则,王某和陈某先行起诉可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获赔,即便保险金额用尽,白某还能向尚某索赔。另一种认为交强险应平等惠及受害人,法院直接判决难以核实各受害人损失比例,且交强险可能是受害人唯一赔偿途径,可先中止,等白某起诉再判决。
实际上,这两种意见各有合理性。第一种考虑到伤情不同会影响诉讼效率,避免多数受害者不能及时获赔;第二种侧重受害人平等性和赔偿均衡性。2012年相关解释仅规定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时按损失比例确定赔偿数额,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的情形无明确规定。法官可通过释明权,告知未起诉受害人及时起诉参与合并审理,若不起诉则视为放弃同时按比例受偿权利,已诉受害人在交强险限额内获赔,其他受害人另案起诉。这样既尊重程序选择权,又保障先行起诉受害人的实体权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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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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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石磊

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

庞石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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