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流程:首先,向当地劳动局相关申请对自身情况进行工商认定;其次,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开展工伤认定;第三,工伤认定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结论;第四,申请人向当地劳动局或人民法院提出工伤赔偿仲裁,提交上述材料;第五,相关机构受理。
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盖上公章。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等。
1、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2、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1、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2、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2、工伤的认定。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