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合同不是一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备案合同只是将购房合同等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只具有备案登记的效力,二者不一样。并且购房合同的合同号是网签时自动生成的,而备案合同的备案号是根据缴纳契税的时间确定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要在30日内进行备案登记。《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不是。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所在地也可能是合同履行地,所以即使没有专属管辖,房屋所在地的法院通常也可以管辖。
不一样。商品房是指私人建造的出售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拆迁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对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性质,与商品房不一样,在前五年内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而五年后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房屋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至七项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不是正式合同。通常购房正式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一种协议合同,说白了是定金合同,但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缺少登记备案,不会导致合同无效。首先,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其次,若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而出卖人没有办理备案登记,此时合同处于成立但还未生效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