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像便利店、服饰店或环卫工人等工种都是需要轮班制的,他们不是跟办公室白领一样有朝九晚五固定的工作时间。轮班制的工作时间不太固定,有些人担心其工资的计算也不同,其实轮班制的工资计算标准跟正常工资计算标准一样。
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就不算作加班,单位不用支付加班费用,但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论是否倒休,也应算作节日加班,按照工资的三倍标准来计算加班费。
这种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一般而言,“末位”说明业绩较差,不符合岗位职责等要求,在法律上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一般认为,如果该“末位”业绩属于职工消极怠工所致,且有确切证据证明消极怠工,而规章制度又将此列为严重违纪,则企业可以消极怠工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使用“末位淘汰制”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只要有可操作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与之呼应,是可以的。但是涉及辞退劳动者的行为,就必须考虑其合法性。
按月结算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工资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可以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没有加班工资,但有风险。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安排加班,特别是节假日加班。一旦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根据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原约定也就无效了。
合法。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