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招聘员工时的法律风险:
风险1:不能招聘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与所招聘的员工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主要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同行业的,此类人员往往与原用人单位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或者保密协议,一旦违约将要面临高额的赔偿。
风险2:潜在疾病或职业病。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企业招用这样的职工,不但不能享受劳动力价值,相反还要额外支付病假工资.如果招聘来的员工存在职业病的话,那么除非现在单位能证明该职业病是由先前单位职业危害造成的,否则将由现在单位承担该职工治疗职业病和工伤待遇的所有费用。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风险1: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劳动报酬:从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
风险2: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上直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员工不辞而别的法律风险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大都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一旦员工回来主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大多数企业要面临败诉的尴尬境地。
四、不交社会保险的风险
滞纳金及行政处罚(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损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五、规章制度存在的法律风险
违反“民主程序、内容合法、公示告知”三要素而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不可以作为处理劳动者的合法有效依据。如以此来辞退职工,不但这种辞退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外,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否则规定无效。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企业劳动用工中应当注意规避以上风险,提前预防和杜绝风险的发生,不要存在侥幸心里,等发生风险后才来解决问题。有条件的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者风控部门,对用工或经营中风险进行提前审核和预防。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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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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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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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等等。
袁超律师
2019.07.10
303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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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用工的法律风险:1、均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需向员工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3、在工作内容交叉无法区分时,法院一般会判决由一家或由多家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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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用工的最低年龄标准: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低于十六周岁,如果招聘低于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属于招聘童工的行为,要受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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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筹资,这可以说是民营企业发展中融资方案的首选。它以高息吸引借款以解资金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没有明显的法律界定,很容易使这种筹资方式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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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雇佣方,劳务方,签订时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劳动合同期限,施工作业标准,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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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是境外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另一方是境内的主体,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认定存在着涉外劳动用工关系,或者有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资料的,也可以用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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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2、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债务,3、合同债务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4、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行,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聂俊律师
2018.11.12
107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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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纠纷过一年失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袁超律师
2020.08.18
97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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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