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补缴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补缴社保劳动仲裁程序如下: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补缴社保有时效,只支持提起仲裁之日一年前的社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申请劳动仲裁补缴社保的,只能申请补缴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的,不受时效限制。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申请劳动仲裁补缴社保的,只能申请补缴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的,不受时效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辞职后一年内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辞职1年后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而劳动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缴,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由于超过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有抗辩权。
社保纠纷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社保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可以的,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电话等。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