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破产和解流程有什么步骤

破产和解流程有什么步骤

2018.12.19 公司法 124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和解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2)和解协议的成立。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3)和解程序终结。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若和解不成,转为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报告编号:NO.2018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什么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4、应当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张福昊律师 2022.02.25 922人看过
  •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

    张福昊律师 2018.11.19 1212人看过
  • 破产和解的提出时间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张福昊律师 2024.04.15 82人看过
  • 破产和解的法定条件有什么?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和解的法定条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张福昊律师 2022.02.09 806人看过
  • 破产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张福昊律师 2018.11.22 1548人看过
  • 破产和解程序是什么

    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张福昊律师 2021.12.23 881人看过
  • 破产和解什么意思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

    张福昊律师 2019.01.11 1772人看过
  •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

    1.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然后由法院进行裁定,如果裁定和解的,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的草案;2.再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最后由人民法院认可后,终止和解程序并公告。如果未通过和解协议或者未获法院认可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张福昊律师 2024.03.18 160人看过
  •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些什么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4、应当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张福昊律师 2022.02.25 900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142237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协商和解的步骤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决不允许任何一方凭借某种势力,以强凌弱。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协商和解的步骤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
  • 破产和解的申请及和解协议有何规定
    现实中,企业法人可能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境地。但企业破产势必会对股东、债权人以及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损害,使企业复苏,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可以申请破产和解。那么,破产和解的申请及和解协议有何规定?下面
  • 协商和解定义和步骤
    协商和解定义和步骤包括协商和解的步骤、协商和解应坚持协作和平等原则,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协商和解应坚持协作和平等原则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
  • 破产和解的一些流程是什么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那么,破产和解的一些流程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破产和解的一些流程是什么(1)和解申请。根据《企业破产
  • 破产裁定后还能和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破产的裁定,那么破产裁定后还能不能和解?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社保申报缴费的流程步骤
    建议咨询社保局的相关部门.
  • 工伤赔偿明细怎么查询的,,步骤流程是哪些,,
    1.首先进行工伤认定2.如果可能构成伤残,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最后就是去劳动仲裁委进行仲裁。
  •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有哪些步骤
    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查询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3)受伤过程相关证据;(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向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 三、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 关于离婚上诉的流程都包括哪些步骤呢
    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债权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从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存在30日的冷静期。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备案后生效。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如果在外地有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会判离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双方中有人不同意离婚的,就算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很可能不会判离。
  •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及步骤?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一、申请 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附件1) 二、告知 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2) 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 (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附件3) (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 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 (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附件10) (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附件11) (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附件12) (九)在社区监督下,依法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在区域内公告人员分工情况。筹备组将有关材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后解散。(附件13) 详情可联系本律师团队。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