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申请首次登记的,需要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所以房屋不具有这些材料的,不能办理房产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拆迁安置办理首次产权登记的,被拆迁方不需要缴纳税费。而安置房所有人转让房屋的,买受人需要缴纳契税才能办理产权登记。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房屋属于不动产,一般都是要经过登记手续的。登记之后颁发房产证明,这个是很重要的,但是有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了,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在民法典中已查封房产可以办理产权证吗?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产权不明或者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不能抵押,由此可知,未取是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

买房是人们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的一件事,最近安置房又一次进入大家的视野,但是很多人对安置房好像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大家知道安置房产权证如何办理流程吗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安置房产权证如何办理流程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并且希望能对大家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