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后共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后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应当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该共同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二人能够协议一致,按照协议结果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增值部分时,可以让该当事人依法不分或少分财产。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离婚后,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双方一起把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后,可以出售房产。或者双方和他人签订协议后,出售房产即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分割的房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婚前的房产、一方父母赠送给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房产为一方个人房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对共同房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时,对于抵押的房屋可以进行分割,但财产分割协议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