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具体如下: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时的程序是: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申诉: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及劳动关系的主体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引起的争议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劳动仲裁机构收到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书面材料后予以审查,七日内予以答复当事人,对符合有关劳动仲裁的予以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处理程序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法》。劳动争议中仲裁是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再选择通过劳动部门调解程序或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部门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予以受理。
是。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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