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再则申请仲裁、提前诉讼等。
劳动纠纷被告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因劳动纠纷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愿意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被告不接传票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劳动仲裁胜诉后,如果双方未在15天内起诉到法院,那么裁决书生效。裁决书生效后公司没钱支付的,劳动者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要求公司支付金额。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目标主体,同时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不履行仲裁结果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