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条件有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等,程序有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对确认和证明劳动合同内容及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事实,有着重要的意义等。
1、功能不同: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实体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职权以及义务和责任。法律上的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2、内容不同。3、地位不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合同的变更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变更(主体变更),一般多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变更;保险利益变更(客体变更);保险责任范围或约定事项的变更(内容变更)三类。除可转让的保险合同(如货物运输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变更主体毋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外,其余的变。
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变更劳动合同为以下程序: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要约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被要约方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内容以及条件等,要求被要约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按期答复。被要约方接到要约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后,应在要约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双方达成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