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
对于空挂户如何进行补偿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拆迁中,不同的项目对于空挂户的补偿政策也不一致,户口并非获得拆迁补偿的绝对因素,并不是所有的拆迁项目都按照户口进行补偿,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承租人和共居人等实际居住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拆迁安置房能过户。2、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3、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才可过户。
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有居住权,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居住超过五年的,虽然产权不是自己的,但是房屋被拆迁的话肯定是要安置的。并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房屋一旦拆迁是肯定要进行安置的,而且在安置过程中会得到相应的动迁补偿。而动迁补偿中还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第一,一般认为,拆迁安置对象为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而非实际居住使用人。不可否认,在空挂户口情形下,其他户籍在册人员并未对该安置房进行实际居住,但仍可享有拆迁补偿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买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能过户,而且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产权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有居住权,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居住超过五年的,虽然产权不是自己的,但是房屋被拆迁的话肯定是要安置的。并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房屋一旦拆迁是肯定要进行安置的,而且在安置过程中会得到相应的动迁补偿。而动迁补偿中还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