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遭遇纠纷时,往往不清楚该向哪一方主张权利,贸然维权,结果选错主体导致维权之路受阻。此时,专业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经验,核查纠纷各方主体资格,确认责任承担主体的工作就显得尤为关键。
内蒙古壹本青仑
律师事务所的高靖松律师就是这样一位擅长此项工作的专业法律人士。
在许某某电诈案中,高靖松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核查各方主体资格,确认责任承担主体,为案件的妥善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至2022年5月期间,庄某某等人开发、制作一系列软件,招募包括“外宣”“培训”“代收”“卡商”等人员,虚构
网络兼职信息实施诈骗。推广人员发布虚假广告吸引被害人下载注册,培训人员则诱骗被害人缴纳“会员费”,之后有的虚假安抚,有的直接拉黑,被害人缴纳的会员费未按约定返现。
许某某在这场诈骗活动中担任“一次讲师”,直接参与诈骗金额达74.2万余元,非法获利8.96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高靖松律师受许某某委托担任辩护人后,迅速展开了对纠纷主体的核查工作。他详细核对许某某以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深入了解整个诈骗链条的运作模式,确认各主体在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应承担的责任。
经核查,高靖松律师发现许某某虽积极参与了诈骗活动,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的是次要作用。“确定责任主体不仅要考虑其行为的违法性,更要考量其在整个事件中的作用大小。”高靖松律师深知这一点。鉴于许某某对指控事实和
罪名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高靖松律师没有在罪名上过多纠缠,而是将辩护重点放在了量刑情节上。他强调许某某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同时指出许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并且许某某积极退赃,上缴违法所得,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法院审理后认定,许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积极参与,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在
共同犯罪中,许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也可从宽处罚。最终,许某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
罚金二万元。扣押在案的许某某上缴违法所得8.96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这起案件中,高靖松律师通过准确核查主体身份,确定了许某某在整个诈骗活动中的责任承担形式,为许某某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这充分体现了找准责任主体对于维权的重要性。
“找准责任承担主体,是打开维权大门的钥匙。”在每一起纠纷案件中,责任主体的确认都至关重要。它是维权的基础前提,只有精准找到责任主体,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才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高靖松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智慧,在众多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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