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意外受伤是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除了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工(公)伤及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比例范围: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一般的意外摔伤是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转诊至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参合患者,继续坚持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新农合报销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自己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意外摔伤可以报销。除了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工(公)伤及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新农合报销比例对参合住院患者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
正常意外,没有第三方责任是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工伤等,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不在报销范围。
新农合全国筹资标准不统一、报销比例不统一,国家允许在政策范围之内根据本地区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门诊统筹报销,花自己在参合时交纳的费用,在村卫生室及乡卫生院报销使用,限于门诊账户资金。
新农合意外伤报销的比例是:市内乡、镇定点医院起付线为300元,300元以上按60%补偿;市内县级起付线为900元,900元以上按45%补偿;市级(地市)起付线为2500元,2500元以上按40%补偿。
按以下标准进行申报: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