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与经济纠纷的专业领域,易阳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后盾。他执业于
四川蜀泸
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处理建工领域的复杂案件时,展现出独特的优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典型案例详述:资料专用章签分包合同也有效,助实际施工人追回51万工程款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王某与
重庆某建设集团签订干挂花岗石工程承包合同,负责
泸州某学院新校区公教楼石材项目,约定单价540元每平米。王某组织工人进场施工,2020年1月工程竣工验收,实做面积2282.71平米,总价
1232663.4元,然而对方仅支付72万元,尚欠51万余元。建设集团抗辩,合同盖的是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并非
公司合同章,且工程实际由第三人龙某承包,与王某并无合同关系。
办案经过
案件发回重审后,王某委托易阳春律师代理。易阳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整合了一系列关键证据。他收集了承包合同、进度报表、监理单、代发工资流水、采购聊天记录及
证人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证明了资料章长期对外用于进度
签证,有李某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公司还按工资表代发劳务费,成功锁定王某为实际施工人,建设集团为合同相对方。
审判结果
泸州龙马潭区
法院重审判定:资料专用章虽名义上局限于资料,但项目部无其他印章且对外多用于施工管理,构成
表见代理外观,建设集团与王某成立事实合同关系。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
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参照约定单价折价补偿。最终判决建设集团支付工程款512663.4元及利息(475683.5元自2020年2月8日起、保修金36979.9元自2022年2月8日起按一年期LPR计至款清),受理费由建设集团负担。
在这起案件中,易阳春律师充分发挥了其专业优势。他将零散的证据如进度表、整改单、代发工资凭证等串联成完整的证据链,巧妙运用认人不认章的规则,把看似不起眼的资料章变成了确定责任的关键入口,成功让总包不能以内部承包为由躲避债务。
荣誉与口碑展示
易阳春律师凭借其出色的表现,获得了诸多荣誉。2022年6月,他荣获泸州市司法局、共青团泸州市委第一届“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5年8月,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殊荣。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见证。在众多当事人的口碑中,易阳春律师以其专业、负责、耐心的态度,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易阳春律师所在的团队拥有强大的整体实力,专注于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领域,始终秉持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们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因此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建筑工程合同或经济纠纷方面遇到困扰,不要犹豫,选择易阳春律师团队。他们将以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助力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易阳春律师团队成为您在法律道路上的坚实依靠,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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