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休息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
不需要。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劳动者自愿加班索要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费。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是由劳动者主动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看情况。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当然,用人单位愿意安排补休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福利,但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
加班费差额的举证方式如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1)应当由劳动者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存在加班的事实;比如工资单、考勤卡。(2)如果劳动者证明相关的证据材料由单位掌握,那么单位应当提供。
不合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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