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方案制定并确定后实施。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一般来讲,公司的解散程序有四步。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在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公司正式进入解散的程序。第一步,要成立清算组。第二步,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当天起的10天内通知公司所有的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即将解散的公告。第三步,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清算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最后一步,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
解散后公司外债可以在公司进行清算时偿还,由清算组负责追讨,债务人不偿还的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散。
解散后公司外债可以在公司进行清算时偿还,由清算组负责追讨,债务人不偿还的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