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要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解散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的程序:1、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2、确认清算财产。被清算公司的财产应当包括宣布终止时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3、确认清算债权。4、支付清算费用。5、债务清算。
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1、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分配;制定清算报告,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解散协议应包括:1、时间。2、地点。3、出席的相关人员。4、会议的决议:公司清算事宜,员工经济补偿等等。最后写好落款即可。二、公司解散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3、注销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
首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会议作出解散公司决议。其次,自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最后,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