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出现在注销后还存在欠款的情形。因为公司注销前需经过清算,债权债务应在注销前清算完毕。如果出现违法注销,注销后还存在欠款,则应当偿还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一般会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无法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注销,可以要求债务债权承受人承担责任。要是分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问题,那么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不是强制性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依法定程序,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债权转让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时将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直接分配给股东。在转让时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股东主动接受。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
公司注销后,一般债权就不能追偿。公司注销后,公司就终止其债权债务关系都消灭,如果在核算组45天公告期内没有申请视为放弃债权。但如果公司的股东有未足额出资的行为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有债务问题可以注销。根据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可以注销,但此时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会发生改变。
公司法人说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其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公司变更法人只是变更了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并不影响公司享有债权和偿还债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因为公司是在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的,所以公司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因为公司是在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的,所以公司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这不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