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终止并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二者的法定适用情形是不同的,例如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具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被解除。
工伤期内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后可解除劳动合同。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内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主要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2、劳动者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