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搜集在此公司工作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号牌、工装等。其次,需提供自己因公负伤的证据,例如工友证言或是病例材料。凭借这些材料可以到劳动部门工伤科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工伤级别认定。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补偿。
工伤鉴定评不上级别仍然有赔偿。具体来说,虽然没有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但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此外,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如果工伤发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鉴定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情形如下: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二、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
1、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对于工伤伤残鉴定后工资的问题,停工留薪期已期满: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如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用额外支付工资。3、如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此时应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可不用额外支付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有用人单位支付。
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处理。工伤认定下来之前可以按病假请,如果算工伤的话,可以要求按工伤假补回工资差额,也可以跟厂方协商解决。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
工伤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