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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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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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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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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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袁超律师
2019.08.13
335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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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以下这些:(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袁超律师
2020.08.12
717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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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人单位赔付,而劳动者可以同时向事故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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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这些费用:(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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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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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没有追偿权。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
袁文
2021.05.12
145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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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我国法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等。
袁超律师
2020.06.18
158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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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不能自理的陪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袁超律师
2023.12.07
24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