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纠纷发生后,许多当事人往往不清楚哪些材料属于有效证据,又因证据保存方式不当等问题,导致自身权益难以主张。在这起保
证人追偿权纠纷中,高靖松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郝某梳理、固定证据,成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郝某是H酒店
通辽某广场店业主,章某某承包该店装修装饰工程,双方均同意在万某处购买装修材料。章某某为万某出具欠据并约定利息,但未付款。郝某承诺代为清偿,后在
法院判决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支付602,820元。然而,案件再审改判,郝某在履行代偿义务后向章某某追偿遭拒,遂委托高靖松律师提起诉讼。
高靖松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围绕“追偿权是否成立、追偿范围有多大”对当事人手中的材料进行梳理。他详细区分有效与无效证据,提交了原一审判决、再审判决、执行结案通知书、银行转账记录等有效材料。“证据是诉讼的基石,只有扎实的证据链,才能支撑起当事人的诉求。”高靖松律师始终秉持这一信念。
根据再审判决结果,高靖松律师及时指导郝某
变更诉讼请求。将代偿款从602,820元调整为552,820元,包括欠款本金536,492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832元及执行费11,496元;利息计算基数调整为565,652元。这一举措有效地避免了因请求不当而扩大败诉风险。在庭审中,高靖松律师到庭进行陈述,主张郝某已实际履行保证责任,依法有权向章某某追偿。而被告章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举证、质证和抗辩权利。
法院对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郝某按生效判决履行保证义务并缴纳执行费用后,有权向章某某行使追偿权。但合理追偿范围需严格依据证据确定,执行费因未提供证据佐证,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及利息,因再审判决确定由郝某负担部分,其再向章某某追偿没有依据。最终,法院判决章某某给付郝某代偿款536,492元及相应利息,驳回郝某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证据的采信逻辑十分清晰。法院只支持合理、必要且有证据证明的部分,这充分体现了证据在纠纷处理中的重要性。高靖松律师通过仔细梳理证据,规范整理顺序,精准把握了证据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赢得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无论是复杂的
合同纠纷,还是各类
侵权案件,证据都是解决纠纷的基础。”高靖松律师再次强调证据的重要性。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高靖松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协助当事人整理、固定证据,为最终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这再次证明,在纠纷处理中,扎实的证据是实现合法权益主张的根本保障。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