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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2021.01.19 房产纠纷 92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的设定方式: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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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转让房屋的居住权

    房屋的居住权不能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得知,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王汉杰律师 2021.03.18 859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怎么确定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020.08.17 3711人看过
  • 怎么认定有居住权

    订立了居住权合同,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了,就能认定有居住权。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王汉杰律师 2021.01.28 1069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袁丽萍律师 2020.07.29 1253人看过
  • 居住权房屋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唐海燕律师 2021.01.19 1194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

    袁丽萍律师 2020.07.06 1694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买卖居住权超出了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王汉杰律师 2022.09.19 538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可否继承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王汉杰律师 2020.06.28 96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唐海燕律师 2020.12.26 1656人看过

唐海燕

广州达方律师事务所

唐海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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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是用于居住的,而房屋是可以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居住的需求,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如何认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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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可不可以附加条件为房屋居住权的有效期截止为房屋转让之时 另外户主还能共享房屋的居住权吗?
    可以
  • 居住权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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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被保全的房屋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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