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产权证,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随华律网小编一起了解。

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后无特殊约定,属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且登记自己名下,是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还贷,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有协议按约定,需综合多因素认定。

尽管在婚姻存续期间购房且登记一人名下,但仍具备以下任一情形者,无法视为夫妻共有财产:1.购房款项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2.购房款项完全由一方父母承担;或3.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项,而另一方则以个人财产偿还剩余贷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夫妻买房写一人名字通常属共同财产,因婚姻存续期共同出资、共同意愿购房。但有明确约定如签书面协议表明归登记方个人所有的除外。处理此类问题要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

夫妻买房写一人名字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姻存续期用共同收入买的,虽写一方名一般也属共同财产;一方用婚前财产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为个人财产;双方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