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必须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后才能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合同不产生抵押担保的效力,虽然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但是债权人不能就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后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样抵押权的实现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占有被抵押房屋的,也要在租赁合同的期限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况除外。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房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经抵押权人同意的租赁合同有效,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房屋抵押前签订租赁合同的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必须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后才能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合同不产生抵押担保的效力,虽然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但是债权人不能就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因为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
在一般情形下,抵押房屋可以买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人可以出租房屋,但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是常见的抵押物,但是房屋抵押后仍然可以出租。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权仅仅是为担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优先受偿权,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依然归属于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