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担保合同有不安抗辩权的。担保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没有。担保人可以行使的是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不安抗辩权就是保护先履行当事人的权而产生的,但是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国家,其具体的措施也是不相同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后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2、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1、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4、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后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2、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