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损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出租人损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出租人的权利: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有权查验承租人及其全部同住人的身份证明;租赁期间,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在租赁合同中确定承租的居住人数。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于租赁期期间内,出租人出卖、拍卖、与抵押人协议以租赁房屋折抵债务,或者抵押权人拍卖租赁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法律,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的,一般在租赁期间,出租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受法律保护。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
1、租赁过程中出租人拒绝维修水管的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费用给付方式,可以现金给付或从租金中扣除。3、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租赁合同对买卖后的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租赁的房屋被卖之后可以要求房屋现在的所有人继续执行租赁合同。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免费查看背信损害的上市公司利益
免费查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有效吗
免费查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起诉书
免费查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上诉状
免费查看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起诉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