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从事兼职是违法行为,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产假期间公司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工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
产假期间安排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的。若用人单位强制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员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生育孩子后,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在产假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改发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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