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抵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双方当事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一方当事人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抵押人无权处分不动产;抵押权人已对不动产办理登记;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支付合理对价;抵押权人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时是善意的。
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的话可以取得。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一、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二、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三、第三人为善意,即不知这是无权处分;四、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五、办理了过户登记。
不动产善意取得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该不动产实施无权处分;受让人于受让之时为善意;转让人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经为受让人办理完毕不动产过户登记。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善意取得有三个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应当经过登记过户。3、在主观方面,受让人应是善意的。
不动产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