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的话可以取得。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善意取得有三个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应当经过登记过户。3、在主观方面,受让人应是善意的。
不动产抵押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抵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双方当事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一方当事人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抵押人无权处分不动产;抵押权人已对不动产办理登记;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支付合理对价;抵押权人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时是善意的。
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
不动产善意取得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该不动产实施无权处分;受让人于受让之时为善意;转让人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经为受让人办理完毕不动产过户登记。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我国法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七种这些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