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工伤赔偿争议凸显
王某是某机电
公司的销售员工,在职期间不幸因工受伤。经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其伤情被评定为
工伤九级。然而,该机电公司未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这就导致双方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差额、带薪
年休假工资等赔偿项目上产生了严重分歧。面对这种困境,王某委托王浩宇律师代理其主张上述赔偿项目,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受托介入:梳理核心争议焦点
王浩宇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阅卷工作,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发现,案件的核心争议主要集中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基数和护理费的认定上。在后续的
仲裁和一审过程中,结果并不理想。仲裁阶段支持了21万元的赔偿,但一审
法院却将
赔偿金额改为仅支持17.2万元。一审和二审的主要差异就在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基数以及护理费是否应当支持。一审法院认为,该机电公司为私营企业,应当以“城镇私营单位”
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而且医嘱中没有“护理”字样,也没有需要护理的鉴定意见,不能证明单位支付护理费的必要性。
三、核心辩护观点分层呈现
(一)计算基数应统一标准
王浩宇律师在二审中明确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该数据不应因用人单位的性质进行区分。他指出,相关
法律法规对于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以统一的统筹地区标准计算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精准区分护理费概念
对于护理费的问题,王浩宇律师精准区分了法律概念。他强调,主张的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而非需要鉴定的生活护理费。王某多处骨折,医嘱明确要求“卧床休息2-3个月”,从常理和大众认知来看,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用人单位理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
四、办案推进与最终结果
案件历经
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在二审庭审中,王浩宇律师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辩护观点。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王浩宇律师的观点。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某机电公司支付王某22万余元。这一结果为当事人实现了重大权益增值,让王某在这场工伤赔偿纠纷中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五、案件价值升华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王某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更在劳动工伤领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在劳动工伤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合理确定赔偿标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王浩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辩护,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用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主办律师简介
王浩宇律师系
北京市京师(
大连)
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事务部主任、大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聚焦深耕劳动工伤工亡领域。诉讼方面,他亲办大连地区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工伤工亡待遇案件两百余件,几乎全面覆盖“
劳动关系确认、未签
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调岗待岗、变更用工主体、降职降薪、违法解除、被迫
辞职、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加班费、提成
年终奖、工伤工亡待遇索赔,以及和工伤认定、工伤工亡保险待遇相关的行政诉讼”等
劳动法范畴内的争议焦点,依法维护了众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非诉方面,他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用工风险领域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合法合规用工保驾护航。面对咨询,王浩宇律师始终坚守诚信红线,客观分析案件的优势和劣势,绝不为了签约成案而隐瞒或模糊案件风险。他还多次在媒体报道中深度解读用工风险管理与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为行业发展提供专业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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