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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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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