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有四大步:签订赠与合同、进行赠与公证、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
第二步,进行赠与公证。持相关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第三步,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
第四步,办理过户手续。
走完四大步骤,产权过户之后,当事人就成为了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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