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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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作的规程,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
企业中的董事长,往往是由最大的股东或代表最大的股东担任。但现在企业的股东多元化,有时最大股东不方便或不想出面,就不会担任企业的董事长,所以董事长非必须是大股东。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物业合同不是业主签,合同只认业委会或者业主的大会的公章,盖章生效。因为他们是一个组织,而不是单个个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针对业主违反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而实施的妨害物业服务秩序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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