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是邮件; 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或是悔过书; 夫妻讨论婚外情时,一方对于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是邮件等。这些证据,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事实的存在。
第二、物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 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 电话的通话详单等。这些证据,是对过去已经发生事实的客观反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志的影响,因此,该证据效力较高,易被法院采信。
第三、视听资料。例如,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 对方承认自已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第四、证人证言。过错方无论是重婚,还是同居,都会需要一个长期居住的居所。共同居住在这个场所内的其它人,一般对于双方的情况会有所了解。该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或是居委会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或是证明,均应属于证人证言一类的证据。他们的证言,对于法院认定婚外情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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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否则很难被法院采信。
1、电子证据。2、文字证据。3、视听证据: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你自己偷录采集;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牵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照片。4、其他现场证据。
现在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及出轨等问题。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等证据,但这些证据只是一些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
要证明对方出轨,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第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可以作为婚外情的关键证据等。
离婚诉讼中音频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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