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出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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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可外遇出轨的证据都是直接反映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包括照片、录音、录像、通话记录、qq聊天记录,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以及、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但是要注意,取证时不能侵犯个人...
有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等等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关键看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有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出轨仅仅是在婚姻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很少会上升到同居或者重婚这个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出轨很难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所以仅仅以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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