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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

2019-12-05房产纠纷收听量3609举报

语音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时房地产的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的权,还有上述权利产生的权利抵押和典当的权利,房屋他项的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来确认房屋产权的关系行为,房屋产权证书其中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房屋他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共有产权证,还有房地产他权证,房地共有产权证还有房权屋的权证书的是有共同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建设主管来管理本区内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的主管部门来负责本区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负责管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 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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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连宇

高连宇

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高连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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