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情形: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后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自用工满一年起的每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该时间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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