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仍需交接工作。首先,从法律角度看,劳动者有义务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在离职时办理工作交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其次,交接工作有利于维护双方权益。对用人单位而言,顺利交接可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减少损失;对劳动者来说,妥善交接能避免因未交接清楚而引发后续纠纷,影响自身权益,比如可能导致用人单位以未交接为由扣除工资等。再者,这也是职业道德的体现。即便离职是被迫的,做好工作交接能展现职业素养,为今后职业发展留好口碑。总之,被迫离职时应积极与用人单位配合,完成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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