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权益保障至关重要。它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工资、福利等权益;约定工作内容、地点等,避免纠纷;确定劳动期限,利于职业规划;规定解除合同情形,防止随意解雇;发生争议时,是维权重要依据。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员工应积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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