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订立电子合同要注意:一是确保主体身份真实,通过可靠方式确认对方身份;二是合同条款明确,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三是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保证签名不可篡改;四是保存好相关电子数据,如合同文本、往来信息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处理。3.电子合同优势明显,便捷高效、节省成本、利于管理和存储。但也存在风险,如网络故障、系统问题可能影响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数据易被篡改丢失等。所以在签订和履行电子合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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