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由总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元律师监管,团队成员专业背景正规。该所处理合同纠纷经验丰富,荣誉众多。在某建筑垃圾分包劳务合同纠纷中,律所全面分析,锁定关键证据、应对反诉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终成功胜诉。其专业把控能力获充分体现,能为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护航。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成功化解复杂工程款合同纠纷,为企业挽回损失!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涉及工程款的合同纠纷,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这类复杂合同纠纷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律所实力有目共睹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是深圳鹏港总所全国首家分所,由总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元律师负责监管。陈胜元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十余年,经验十分丰富。该律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正规法学专业背景,分工明确,能全流程跟进案件。律所还获得过诸多荣誉,2011年被多家机构评为“全国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获评“中国公众满意十佳律师服务机构”;2013年9月,获批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的律师机构;2014年1月,成为广东省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创始级会员。合同纠纷棘手复杂这是一起建筑垃圾分包劳务合同纠纷,涉及本诉与反诉的复杂对抗。2024年7月20日,原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建材公司签订《建筑垃圾分包劳务合同》,约定原告负责对惠东县某建筑垃圾处置点的垃圾进行分选,工期自2024年8月1日至12月15日。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天气原因及被告未能及时安排车辆清运,工期受到影响。原告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全部垃圾分拣工作并撤场,但被告仅支付5万元后便不再付款。之后被告向原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函》,以原告未提供工资资料、拒绝核实数据等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原告无奈之下委托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115万余元及利息。而被告则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36万余元、解除合同违约金12万余元,并要求原告倒付20152元。专业应对成功胜诉面对这起复杂的合同纠纷,律所律师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系统的诉讼策略。首先,锁定工程量认定的关键证据。律师团队注意到被告在庭审中确认了原告主张的垃圾总方量32484.77m³,仅否认原告完成了全部方量的分拣工作。他们抓住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回复意见,该意见确认涉案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结合合同约定原告仅负责前端分拣、清运由被告负责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了原告已履行完毕全部分拣义务。同时,律师团队还提交了现场工人唐某(化名)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垃圾分拣工作已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其次,有力应对被告的反诉。针对被告主张的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违约金,律师团队提出原告逾期完工系因雨天天气及被告未及时安排清运所致,合同约定“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停工工期正常顺延”;被告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委托案外人进行清运、消纳和焚烧,无法证明委托了他人进行分拣工作;原告已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全部工作,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合同的基础。最后,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律师团队在立案后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存款,为判决的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最终,惠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确认了垃圾总方量32484.77m³,结合政府部门的回复意见及在案证据,认定原告已按约完成全部垃圾分拣工作,被告应支付分拣费120万余元,扣减已付5万元,仍应支付115万余元。关于逾期问题,法院认定原告逾期26天,扣减被告通知停工2天及调解期4天,酌定逾期20天,原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24万余元。关于解除合同违约金,法院认定原告仅存在逾期完工这一轻微违约行为,不构成根本违约,且原告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合同的基础,驳回被告该项请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分拣费115万余元及利息,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24万余元。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复杂合同纠纷中的专业把控能力。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这起案件也有很多启示,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各方的具体义务范围,避免因义务边界不清引发争议;合同履行中应注意保存每月的工作量确认记录;遇到对方违约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扎根惠州十余年,专注民商诉讼、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领域,能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