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予以立案。2.特殊情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例如,有些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将立案标准提高到五千元甚至更高。3.不区分金额的情形: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也可能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总之,买东西被骗立案数额各地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具体标准,同时注意特殊情节对立案的影响。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