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刑罚。罪犯被终身监禁,在监狱中服刑改造。《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2.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刑法》第五十四条有明确规定。3.区别:无期徒刑是主刑,侧重于对人身自由的长期限制。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主要针对政治权利的剥夺。二者适用对象和功能不同。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旨在长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改造。剥夺政治权利则根据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附加于主刑适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政治权利再犯,同时体现对其政治权利的否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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